繁簡轉換一對多列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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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表按漢語拼音排列,羅列了一個繁體字可對應多個簡體字的情況。淡藍底色的是繁體字,淡紅底色的是可對應的簡體字。
注意:本條目內容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簡化字總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及《通用規範漢字表》)的內容。

一對二[編輯]

兒(ㄋㄧˊ)儿(ㄖㄣˊ)[1]
覆复[2]
畫(劃)画划[3]
阖合[4]
碱硷[5]
仇雠[6]
夥伙[7]
藉借[8]
瞭(ㄌㄧㄠˋ)了(ㄌㄧㄠˇ)[9]
麽(ㄇㄛˊ)么(ㄧㄠ)[10]
乾(ㄑㄧㄢˊ)干(ㄍㄢ)[11]
沈渖[12]
旋镟[13]
托讬[14]
于於[15] 
余馀[16]
线缐[17]
钟锺[18]
著着[19]
帐账[20]
徵(ㄓˇ)征(ㄓㄥ)[21]

特別[編輯]

繁體字寧(ㄋㄧㄥˊ)的簡化字是宁;但繁體字宁(ㄓㄨˋ)本身作門屏之間解,其簡化字是㝉[22]
甯寧[23]   
繁體字薴(ㄋㄧㄥˊ)是芳香有機化合物(Limonene),其簡化字是苧;而繁體字苧(ㄓㄨˋ)是苧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其簡化字是苎。

一對多的轉換問題[編輯]

當一個繁體字所對應的複數個簡體字在意義上差異很大而且皆很常用時,由繁體轉成簡體的轉換規則就會變得較為複雜,但是因為這類文字的數量非常少,所以使用列舉法便足以應付。比起簡體轉成繁體,繁體轉成簡體的錯誤率較低。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1. 移至 ^戰國郳國楚國所滅,其子孫以國名為姓,去邑而為兒姓(後改姓),西漢御史大夫兒寬
  2. 移至 ^ 「覆」曾簡化為「复」,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恢復「覆」為規範字,但「答覆」「批覆」「回覆」《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仍推薦寫作「答复」「批复」「回复」,「覆」僅保留「覆蓋」「傾覆」的本義
  3. 移至 ^ 「畫」在《簡化字總表》的對應簡化字是「画」,但台灣的「計畫」、「企畫」中國大陸寫作「计划」、「企划」,若按大陸標準寫成繁體字則是「計劃」、「企劃」(《簡化字總表》將「划」和「劃」合併為「划」),與港澳用法一致
  4. 移至 ^ 「闔」在《簡化字總表》中的對應簡化字是「阖」,但台灣的「闔家歡樂」中國大陸一般寫作「合家欢乐」,若按大陸標準寫成繁體字則是「閤家歡樂」(「閤」通「闔」,《簡化字總表》將「合」和「閤」合併為「合」)
  5. 移至 ^ 「碱」本為「」的俗字,「」在《簡化字總表》中的對應簡化字是「硷」,但中國大陸把「鹼(硷)」視為「碱」的舊稱,現在基本用「碱」
  6.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讎」仇恨、仇敵的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仇」字上,作「校讎」、「讎定」、「仇讎」解的「讎」簡化為「雠」。
  7.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夥」部分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伙」字上,作多解的「夥」不簡化,例如「獲益甚夥」。
  8.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藉」部分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借」字上,「藉」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藉口、憑藉的藉(ㄐㄧㄝˋ)簡化作借,慰藉(ㄐㄧㄝˋ)、狼藉(ㄐㄧˊ)等的藉仍用藉。
  9.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瞭」部分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了」字上,「瞭」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瞭讀liǎo(瞭解)時,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
  10. 移至 ^ 在港澳台,「麽」是「麼」的俗寫。在中國大陸「麽」讀mó(摩)時不簡化,如「么麽小丑」,讀yāo(夭)的「么」作「幺」(「么」本字)。
  11.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乾」部分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干」字上,「乾」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乾坤、乾隆的乾不簡化為「干」,「乾燥」、「乾爹」的「乾」簡化為「干」
  12. 移至 ^GB 2312 收有「渖」(由「瀋」字按「审[審]」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簡化字總表》已將「瀋」與「沈」合併為「沈」。舊版《新華字典》收有「渖(瀋)」字,釋作「汁」;新版取消,併入「沈」,「沉」是「沈」的分化字。
  13. 移至 ^GB 2312 收有「镟」(金字旁按「钅[釒]」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簡化字總表》已將「鏇」與「旋」合併為「旋」。
  14. 移至 ^ 「讬」按「讠[訁]」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已將「託」與「托」合併為「托」。
  15. 移至 ^ 「於」曾被《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視為「于」的異體字廢除,後來恢復為規範字,但只用作姓氏人名,如樊於期,其他情況仍用「于」。
  16. 移至 ^ 根據《簡化字總表》,當意義可能混淆時,「餘」簡化為「馀」,如文言句「馀年无多(餘年無多)」;「馀」只出現在《簡化字總表》注釋而非正文
  17. 移至 ^ 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作姓氏時「線」簡化為「缐」
  18. 移至 ^ 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作姓氏時「鍾」可以簡化為「锺」
  19. 移至 ^ 台灣《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統一用「著」,香港《常用字字形表》和中國大陸一樣分開兩字作不同用途(兩種用法粵音不同)
  20. 移至 ^ 台灣一般統一用「帳」,「賬」是「帳」的分化字。古人常把帳目記於布帛上懸掛起來以利保存,故稱日用的帳目為「帳」,後來為了與帷帳分開,另造形聲字「賬」,表示與錢財有關。「賬」、「帳」並存並用後,形成了幾十組異形詞。《簡化字總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账(賬)」、「帐(帳)」均收,可見主張分化,《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規定二字分工如下:「账(賬)」用於貨幣和貨物出入的記載、債務等,「帐(帳)」專表用布、紗、綢子等製成的遮蔽物,如「蚊帳、帳篷」等。
  21. 移至 ^簡化字總表》只將「徵」部分意義加載到筆畫簡單的「征」字上,「徵」其他意義仍然保留的,用於五聲調式,《簡化字總表》的註釋:「宮商角徵羽的徵讀ㄓˇ(止),不簡化」;此外「徵狀」在中國大陸習慣寫作「症状」,「癥結」、「癥瘕」的「癥」也簡化合併為「症」
  22. 移至 ^ 「㝉」只出現在《簡化字總表》注釋而非正文,宁是貯的本字,與寧沒有關係,為避免此宁字與寧的簡化字混淆,原讀zhù的貯、佇、苧、紵作贮、伫、苎、纻。
  23. 移至 ^ 「甯」本身是姓氏,《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視其為「寧」的異體字廢除;《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恢復其為規範字